根據合肥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學院領導高度重視,通過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在合肥學院開展全院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并結合學校實際,對我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人員進行了調整,迅速制定了“合肥學院2016年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并于5月11日召開由分管院領導主持,人事處、財務處、公共事務與國有資產管理處與各系部資產管理員共同參加的全院資產清查動員培訓大會,傳達了院長辦公會的研究決定并對學院資產清查工作的進度安排進行了部署。
按“合肥學院2016年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的安排,我校如期完成對校內資產的全面清查。并按上級財政部門的要求,制作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和相關報表,按時報送,圓滿完成本次資產清查工作校內清查階段的工作。
公管處
2016.7.20
